决 定
(2026年6月30日获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获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闫磊、赵婧、许永法、王荣世、李庆庆辞去获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获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