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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闫磊等同志辞去获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6-30

  

获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闫磊等同志辞去获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

决 定

(2026年6月30日获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获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闫磊、赵婧、许永法、王荣世、李庆庆辞去获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获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办单位:获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获嘉县花园路2号 邮编:4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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