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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宋光旭同志为获嘉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3-25

获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宋光旭同志为获嘉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

公     告

(2025年3月2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获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宋光旭同志为获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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