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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县贯彻落实《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10-25

  

       按照新乡市人大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助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10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贯彻落实《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钊,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如意、蔡建胜、孟祥通,党组成员张敏捷,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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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弘盛省控站点、中化石油加油站、名仕官邸建筑工地和中新化工厂区,详细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条例》执行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站点周边管控治理、企业生产环保措施、工地扬尘治理等落实情况,深入了解《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探讨改进的方向和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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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随后召开的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16个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座谈会上,县生态环境分局代表县政府汇报了全县《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参加执法检查的常委会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结合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为加强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焱根据大家所提意见建议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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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韩开钊强调,一要坚定信心,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治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绩。但就目前大气监测数据和达标情况来看,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取得的成绩,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来不得半点麻痹松懈。空气质量的好坏和大气污染防治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涉及到千家万户,特别是现在已进入秋冬季节,更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期,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克服厌战情绪,坚定必胜信心,以时不待我的工作作风,采取过硬措施,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要精准施策,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气污染的产生既有客观上的原因,也有工作主观上努力不够的因素。要从主观上采取措施改变不利条件,坚持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互通信息,查漏补缺。县政府攻坚办和相关部门,要在抓好自身管理的同时,强化部门责任落实,调动多方面积极因素,保证全县大气质量数据有新的提升和改善。要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轻重缓急,对症下药,科学施策,确保取得明显效果。要加大执法督导力度,严格落实《条例》法律责任,通过听取汇报、现场督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多措并举,加强协调,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严肃处理。

  

       三要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好《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真正使《条例》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条例》具有刚性约束力和法律效力,各部门要强化法治意识,逐条逐项对照,认清职责,落实任务,绝不碰红线底线,把法律意识摆在首要位置,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安排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把《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的不断变化,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对策、措施,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条例》的修改完善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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