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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8-22

       8月22日,按照新乡市人大的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县《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城管局、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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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祥通带领检查组先后来到御府公馆、滨河公园、文庙公园,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城区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和《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贯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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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传涛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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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城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就实地检查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传涛对全县城区绿化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就下一步如何搞好整改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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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钊在讲话中强调,《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县人大、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前期做了大量工作。今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城区绿化进行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常委会与会人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目的是通过执法检查,使我县城区绿化工作更加规范,能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就下步工作,韩开钊主任提出:一要认真学习内容,全面领会精神,增强做好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充分认识对城市绿化立法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幸福指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期待的现实需要,《条例》的规定是刚性要求和法律保障。要把这次执法检查做为推动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的难得机遇,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有利契机,积极主动,认真对待,切实扛起时代赋予的责任担当。二要正确分析形势,查找差距不足,促进我县城区绿化工作提升水平提升档次提质增效。整体上我县绿化工作值得肯定,成效显著,为我们进一步干好工作增强了信心和决心。同时还要看到,在规划引领、管护机制、齐抓共管、打击违法行为、营造宣传氛围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要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努力在提升水平和补齐短板上下功夫,力促我县城区绿化再上一个新台阶。三要强化督促检查,持续整改提高,确保《条例》执法检查善始善终落到实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列出清单台账,查漏补缺,逐项整改。县人大要持续跟踪督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调研等方式关注整改进度和成效。要把执法检查情况适时向市人大汇报,并做好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的准备,使执法检查真正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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