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获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24年7月26日获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4-0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中共获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调整设置的通知》(获编[2024]21号文件),获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获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预算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