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岳 艳同志任获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裕民同志任获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崔 嵬同志任获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陈希勇同志任获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国梁同志任获嘉县人民法院中和法庭庭长;
张秀云同志任获嘉县人民法院亢村法庭庭长。